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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5-03-27 16:16

       
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若无特殊约定,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照以下方式分割:双方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及补偿方式;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常见的分割方式包括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价值的补偿;或者将房产变卖,双方按比例分配变卖所得款项。​
案例:张先生和李女士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两人对房产分割产生争议。张先生希望获得房产所有权,愿意按照房产市场价值的一半补偿李女士,但李女士认为房产增值部分自己贡献较大,要求更高比例的补偿。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房产购买时总价 100 万元,双方各出资 50 万元,现市场价值 200 万元。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房产维护、增值等方面贡献相当。​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本案例中,房产购买时双方出资相同,婚姻存续期间对房产增值贡献相当,因此在没有其他特殊因素的情况下,法院可能判决张先生获得房产所有权,按照房产现价值 200 万元的一半,即 100 万元补偿李女士。​
律师建议:对于婚后共同购买房产的夫妻,在购买时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的出资比例、产权归属、增值部分分配等事项,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双方应理性协商,充分考虑房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需求。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时,要准备好购房合同、出资凭证、房产评估报告等证据,证明自己对房产的贡献及房产的价值,以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同时,要了解当地法院对于房产分割的司法实践倾向,以便更好地制定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