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后,若发现施暴方转移财产,受害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首先,收集施暴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合同、车辆过户手续等,证明财产转移事实。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转移的财产进行追查和分割。法院有权根据相关证据,对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认定,并对转移的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必要时可对施暴方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
案例:周女士与王先生离婚后,发现王先生在离婚前将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套房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给其朋友。周女士收集了房产交易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王先生存在转移财产行为。周女士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先生确实在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判决该房产交易无效,对该房产进行重新分割,同时对王先生进行了罚款处罚。
法律分析: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例中,王先生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制裁,保护了周女士的合法财产权益。
律师建议:受害方在离婚后要关注家庭财产动态,定期查询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一旦发现施暴方有转移财产迹象,立即收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在向法院起诉时,详细说明财产转移情况,提供充分证据。同时,可申请法院对相关财产进行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流失。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律师能够协助收集证据、提起诉讼,维护受害方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