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后,若有证据证明子女因家暴遭受心理创伤,需要进行心理治疗,受害方可以要求施暴方支付子女的心理治疗费用。受害方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子女的心理评估报告、心理咨询机构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治疗费用发票等,证明子女心理问题与家暴存在因果关系,且治疗费用确已产生或必然产生。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案件实际情况,判决施暴方承担相应费用。
案例:孙女士与赵先生离婚后,发现孩子出现恐惧、焦虑等心理问题,经心理评估机构诊断,孩子因长期目睹赵先生对孙女士实施家暴,产生了心理创伤,需要进行长期心理治疗。孙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赵先生支付孩子的心理治疗费用,并提交了孩子的心理评估报告、医院诊断证明以及已支付的部分治疗费用发票。法院经审理,认定孩子的心理问题与赵先生的家暴行为有关,判决赵先生承担孩子后续心理治疗费用的 70%。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情况下,若子女因家暴遭受心理创伤,施暴方作为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包括心理治疗费用。在本案例中,孙女士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孩子心理问题与家暴的因果关系以及治疗费用的必要性,法院据此作出合理判决,保障了孩子的权益。
律师建议:受害方在发现子女出现因家暴导致的心理问题时,及时带子女到专业心理评估机构或医院进行诊断,保留好相关诊断证明和评估报告。在治疗过程中,妥善保存治疗费用发票等凭证。在向法院主张费用时,详细说明孩子心理问题的产生过程、与家暴的关联以及治疗费用的明细。若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律师能够协助整理证据、制定诉讼策略,确保受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