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主页 > 子女抚养 > >

一方起诉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一方起诉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直接起诉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

15026597100

在线咨询(*仅律师可见)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一方起诉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11-27 15:37 热度:


一方起诉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直接起诉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如对方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子女抚养费起诉书
原告:XXX
法定代理人:XXX
被告: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拖欠的抚养费XXX元,并一次性支剩余 年的抚养费,共计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和XXX于X年X月X日结婚,原告在X年X月X日出生,被告和XXX因感情不和于X年X月X日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原告由XXX扶养,被告每个月向XXX支付原告的抚养费360元,在遇到重大花费时由被告和XXX各承担一半,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在离婚后被告多次拖欠因该支付的抚养费,现自X年X月起已累计拖欠XXX元,为了原告的健康成长,让被告履行一个做父亲的法律责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抚养费XXX元,同时鉴于被告在此之前的拖欠行为,为了保障原告日后的生活,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将原告在18周岁之前每月的固定抚养费(不包括重大花费部分) 元一次性支付,同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致
X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 年X月 X 日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需要对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涉及到抚养费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应当坚持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关闭窗口
上一篇:离婚以后如何要回抚养权?
下一篇:要求支付抚养费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相关阅读

诉讼离婚中,子女探望权如何确定?一方阻挠探

问题:诉讼离婚判决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后,另一方的探望权应如何确定行使方式和时间?直接抚养一方以对方未支付抚养费、探望会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等为由,拒绝或阻挠另一方探望子女,该行为是否合法?另一方应如何维权?​ 解答: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包括探望次数、时间、地点、方式(如见面、短期共同生活等);直接...

上海离婚律师-子女的抚养费该如何确定和支付?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 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 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般...

国际婚姻中子女抚养的法律冲突与解决​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婚姻日益增多,而国际婚姻中子女抚养问题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容易产生法律冲突。解决这些法律冲突,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 在法律适用方面,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则。一些国家采用属人法原则,即根据子女的国籍或住所地确定适用法律。例如,某国规定,具有本国国籍的子女,其抚养问题适用本国法律。...

特殊需求子女的抚养策略与支持体系​

特殊需求子女,包括患有身体残疾、心理疾病、学习障碍等问题的孩子,他们的抚养需要特殊的策略和完善的支持体系。抚养特殊需求子女,父母面临着更大的挑战,需要付出更多的耐心、精力和爱心。​ 对于身体残疾的子女,如肢体残疾的孩子,父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康复训练条件。寻找专业的康复机构,定期带孩子进行康复治疗,帮助孩子最大程度地恢复身体功能。同时,...

律师微信

手机网站

谭凯律师 咨询电话 15026597100 邮箱 lawyert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500号洲际商务中心15、16层(地铁1、3、4号线上海火车站南广场或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口)

婚姻家事律师网 谭凯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复制抄袭 违者必究法律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素材由网上收集,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果您发现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本站将立即删除! 对于本站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相关标签:上海离婚律师、静安区离婚律师 沪ICP备14028295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