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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反悔纠纷​

案例: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全款房产归其所有,另一方自愿放弃该房产的分割权利,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半年后,放弃房产的一方突然向法院提起诉讼,称签订协议时受对方欺诈,隐瞒了房产周边即将规划地铁的重要信息,导致房产估值过低,要求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并重新分割房产。庭审中,房产所有方提交了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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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反悔纠纷​

发布时间:2025-12-02 15:08 热度:


案例: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全款房产归其所有,另一方自愿放弃该房产的分割权利,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半年后,放弃房产的一方突然向法院提起诉讼,称签订协议时受对方欺诈,隐瞒了房产周边即将规划地铁的重要信息,导致房产估值过低,要求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并重新分割房产。庭审中,房产所有方提交了双方离婚前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报告明确记载了房产当前市场价值及周边规划现状;同时提交了签订协议时的录音录像,显示双方对协议条款逐字核对,自愿签字确认,无任何胁迫或隐瞒情形。​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 1078 条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 70 条规定,协议离婚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请求撤销或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的,必须举证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事由,且该请求需在离婚登记后 1 年内提出。本案中,原告主张的 “房产估值过低” 系市场价值判断差异,并非法定欺诈情形;其所述 “隐瞒规划信息” 无证据佐证,且评估报告已涵盖相关规划内容,故不符合撤销协议的法定条件。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原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
上海离婚律师建议: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需遵循自愿、公平原则。对于房产、股权等大额财产,建议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避免因估值争议引发后续纠纷。签订协议前,双方应全面披露财产信息,包括财产现状、潜在增值因素等,必要时可对协议签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自愿签署的证据。若确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需在离婚后 1 年内收集完整证据(如书面欺诈证据、胁迫录音、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切勿超过权利行使的除斥期间。同时,建议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离婚律师,对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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