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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离婚时另一方能否追回?

问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如现金、房产、车辆等),离婚时,另一方能否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该部分财产? 解答: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且该赠与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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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内赠与第三者财产,离婚时另一方能否追回?

发布时间:2026-03-03 15:26 热度:


问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如现金、房产、车辆等),离婚时,另一方能否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该部分财产?
解答: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且该赠与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第三者应返还赠与的财产。
案例:赵某(男)与陈某(女)结婚10年,赵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李某保持不正当关系,未经陈某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存款40万元转账给李某,还将夫妻共有的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车辆赠与李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双方诉讼离婚时,陈某得知上述情况,遂起诉赵某和李某,要求李某返还40万元存款和车辆。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李某,属于无权处分,且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损害了陈某的合法权益,应认定为无效。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陈某40万元存款和车辆,赵某对该部分财产的处分行为无效。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属于无权处分。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婚内一方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该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应返还赠与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财产,也可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擅自赠与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发现对方婚内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赠与协议、房产/车辆过户记录、对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等),证明赠与行为的存在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诉讼中一并主张第三者返还财产,或单独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财产。起诉时,应将擅自赠与的一方和第三者列为共同被告,明确要求返还财产的范围和数额。同时,应注意诉讼时效,自发现赠与行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此外,在婚姻存续期间,应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留存财产凭证,及时发现对方的不当处分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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